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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衡阳珠晖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55人公告

2019-12-05 08:46  |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 题本)形成有效竞争招聘(选调)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招聘(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选调)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珠晖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区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选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考的岗位对应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照岗位类别,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招聘(选调)单位。

  (九)公示

  区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衡阳市珠晖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区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选调)实行试用期,公开招聘的人员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公开选调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选调)纪律

  (一)本次招聘(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在招聘(选调)工作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执行。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选调)专业条件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认定。

  (三)招聘(选调)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简章由珠晖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监督电话:

  中共珠晖区纪律监察委员会:0734-3331723;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3331903。

  附件1:招聘计划与职位表 .xls

  附件2:选调计划与职位表.xls

  附件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珠晖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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