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青海省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消防工作力量不足的现状,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20名,主要从西宁市常住人口中招聘(非西宁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
内勤岗位2人
(二)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作战训练处
内勤岗位2人
(三)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教育处
内勤岗位2人
(四)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
数据分析统计岗位1人
(五)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法制岗位1人
(六)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新闻宣传处
新闻采编岗位2人;视频编辑岗位2人;新媒体编辑岗位1人;平面设计岗位1人。
(七)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财务处
财务岗位3人
(八)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后勤装备处
基建岗位1人;装备管理岗位2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1年4月16日至2002年4月15日之间);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具备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
(六)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文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招聘对象自行下载填写《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基本信息机打,签字部分手写。于3月23日至4月15日期间,携带《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证件照6张(1寸蓝底或白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等,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五楼队务处进行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同意,携带学校出具的证明可纳入报名范围。
(二)资格审查。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招聘对象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以及相关资格证件等的真实性。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政审及体格检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现场领取《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消防文员招聘准考证》《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消防文员招聘政审表》《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消防文员招聘体格检查表》。《政审表》由招聘对象自行携带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体格检查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由招聘对象携带《准考证》《体格检查表》自行到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政审和体格检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心理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笔试和面试。
(一)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利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系统进行测试,科目包括Word 2007中文字处理及Excel 2007中文电子表格,满分均为100分,取两科平均成绩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最终成绩。
(三)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面试。心理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总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一定的比例确定参加具体招聘处室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人特长和形象气质等。
招聘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按岗位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入职培训。新聘用消防文员参加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含入职培训时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根据公示的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依次补入。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实行返还个人工资及补缴体格检查费、入职交通费、培训伙食费等经济性惩戒措施,取消今后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招聘资格。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消防文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岗位所需专业资质等级,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高级以上,每级工作年限不作限制。消防文员在本级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符合新一级岗位等级任职要求后,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调整为新一级岗位等级。
消防文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试用期发放初级基本工资,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相应保障性待遇。实行8小时工作制,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实行集体就餐,不提供住宿。按季节、气候等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统一制发工作证件。
九、纪律与监督
消防文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省消防救援总队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971-8818037。
十、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期间,有关考核时间、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消防网公告栏(119.qinghai.gov.cn)发布,请招聘对象随时关注。咨询电话:0971-8818021。各岗位具体招聘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2.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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