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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98人)

2020-05-21 17:11  |  克东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驻村辅警,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实施,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辅警。

  二、招录名额和职责

  招聘98名驻村辅警,每个行政村各1名。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责任区民警的指挥、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驻村辅警主要承担本村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防范、法制宣传、信息采集、治安管理、社会面巡逻管控、交通安全协管、情报信息收集、现场保护、平安建设等工作职责。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招录应聘岗位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4、具有本村户籍并且在村居住,报考人员只能申报户籍所在村辅警岗位,具备设立农村家庭警务室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的男性居民(群众基础好,热心村级建设,公道正直等特殊情况可放宽至50周岁)。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考虑。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不得应聘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毒、精神病史或有其他重大不良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组织、策划、参与非正常上访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9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公安局二楼法制信访大厅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所在村委会开具的推荐证明,写明是否本村常住居民,日常表现,有无特长等情况。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2份。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人社、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应聘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2以上的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报名比例的岗位,面试暂缓进行。面试采取现场答题并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六)政审

  面试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报名条件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拟确定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应聘的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培训后上岗,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作待遇

  驻村辅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月补助标准为600元,为被聘用人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配备工作必须的服装和设备,驻村辅警实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克东县人社局

  克东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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