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20年江西省鹰潭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

2020年江西省鹰潭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

2020-05-29 14:24  |  鹰潭市人事考试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江西省鹰潭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鹰潭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为鹰潭市司法局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由鹰潭市司法局联合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选调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名额

1.选调范围:面向全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选调名额4名

四、选调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能力;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资格和资质条件,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内尚未转正、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温馨提示:在选调各环节,凡是有人员相互接触的现场环节,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面试当日有发热症状者,取消面试资格。

(一)报名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或鹰潭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以上报名材料采取电子邮件报送。请报名人员填写好《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或鹰潭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并将以上(2)(3)原件材料拍照(扫描)后压缩至1个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以Word或PDF版本发送,并以“选调岗位+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727675019@qq.com电子邮箱。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下午5:30。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联系方式:

李敏18370196299 ;

0701-6690510(请在正常上班期间拨打)。

2.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本次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对于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回。

3.通过网上初审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内容等事项,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关注鹰潭人事考试网公告,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如果报名某岗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则该选调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鹰潭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2比例。对因报名人员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原因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岗位需要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

3.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选调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考察。用人单位对入闱人员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同时注重考生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度。采取审阅个人档案、编制信息、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递补

面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考察结束后,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按照1:1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办理人事组织关系。

因体检、考察、试用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但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则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闱人员。

(七)公示和调配

经体检、考察、试用合格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选调人员必须在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鹰潭市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对选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工作由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01—6690510(鹰潭市司法局政治部)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01—6690527 (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方案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鹰潭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法治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400-8989-766 09:00-21:30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