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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文昌招聘基层事业单位人员56名公告

2020-07-31 17:53  |  文昌市人民政府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文昌招聘基层事业单位人员56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8日至14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落实贫困劳动力务工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高中职院校(含技工学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方式、对象和待遇

  (一)人数:本次招聘共56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各镇小学5名,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16名,爱梅等10家水库管理所35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二)招聘方式:教育系统各镇小学医务人员职位、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医生职位采取考核招聘方式。

  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护士职位、爱梅等10家水库管理所管理员职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三)对象:招聘对象为文昌市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高中职院校(含技工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四)待遇:爱梅等10家水库管理所管理员职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按3000元/月标准(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执行。

  教育系统各镇小学医务人员职位,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医生、护士职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具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7.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http://wenchang.hainan.gov.cn/)、海招网(http://hainan.zhaopin.com/)、各镇人民政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2020年8月1日至8月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至8月14日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510室(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府路市委、市政府办公楼西副楼510室)。

  3.联系人:朱惠婷

  4.联系电话:0898-63330057,0898-63330508(传真)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直接从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承诺书,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后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只接受打印版的报名表和承诺书,须手写签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文昌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高中职院校(含技工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版的报名表,须手写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簿(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核原件收复印件。

  (4)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现场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因受疫情影响,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现场签署可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承诺书。

  (5)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6)报考教育系统各镇小学医务人员职位和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医生、护士职位的考生,已取得医师或护士资格证的,须在报名时提供该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尚未取得医师或护士资格证的,须签订个人符合报考医师或护士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承诺书。

  (7)由镇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最终报名名单由市人社局统一汇总发给市扶贫办复核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属性)。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人员。

  7.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的职位按招聘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1∶2比例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2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被取消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的职位,不设定开考比例。

  8.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

  1.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的职位(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护士职位、爱梅等10家水库管理所管理员职位)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相关知识。

  ②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⑤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⑥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①面试人选:根据各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1:2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④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⑤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计分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一并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2.采取考核招聘方式的职位(教育系统各镇小学医务人员职位、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医生职位)只进行面试

  (1)面试方式: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5)计分方法: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若同一职位按1∶1比例有2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职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同级别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市人社局牵头,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六)应聘人员安排

  教育系统各镇小学医务人员职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空编的各镇小学;

  基层卫生院医生和护士,由市卫健委根据工作需要及空编情况,优先安排到还没有乡村医生的空白点村卫生室所在基层卫生院,且日常需要兼顾空白点村卫生室工作。

  (七)公示与聘用

  1.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水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1)爱梅等10家水库管理所管理员职位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编委审批入编,并办理相关手续。

  (2)教育系统各镇小学医务人员职位和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医生、护士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对已取得医师或护士资格证的,由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编委审批入编,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尚未取得护士资格证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原则,由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编委审批入编,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后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依法解除人事关系和聘用合同。

  对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原则,由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编委审批入编,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后须在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医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依法解除人事关系和聘用合同。

  5.所有聘用人员须在文昌市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年龄确认问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8日至2002年8月7日)。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二)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

  (三)招聘各环节有以下情况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从应聘相同职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

  2.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

  3.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

  (四)文昌市户籍是指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文昌市生源是指参加高中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

  举报电话:0898-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七、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333005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室) 联系人:朱惠婷

  附件:

  1、文昌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高中职院校(含技工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2、文昌市面向本市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高中职院校(含技工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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