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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省廊坊香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公告

2020-12-17 08:59  |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1年廊坊香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聘: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县直单位A岗位要求具有“名校英才入廊”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院校名单见附件一),县直单位B岗位和乡镇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3.县直岗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面向全国招聘,乡镇岗位要求具有廊坊市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廊坊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报考县直、乡镇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考生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在读高校学生;

  3.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直下属事业岗位20人

  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二)。

  (二)乡镇岗位52人

  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二),录取后统一分配。

  (三)本次招聘中“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包括: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将于2021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anghe.gov.cn)

  发布公告:2020年12月17日通过香河政府网站(www.xianghe.gov.cn)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9:00至2021年1月4日17:00(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8日9:00至2021年1月5日10:00。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1年1月11日9:00至1月13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县直单位A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所有报考人员全部

  进入面试,在招聘限额内,依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的成绩、是否入围面试及资格复审地点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入围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于2021年1月28日至1月29日到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四楼B区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户口本;

  (2)毕业证;

  (3)《笔试准考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5)报到证;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2021年夏季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前复审时,须出具所在院校在校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证明,如被聘用,必须于2021年8月底前提交毕业及报到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2.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即发放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1月31日在第四小学进行面试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进行面试。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正常后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7.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其中,县直单位A岗位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100%。

  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以各岗位额满为止,对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全部进入考察。

  六、考察

  2021年2月1日,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察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月2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体检

  2021年2月3日,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县财政编制;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的2021年夏季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8月底前提交毕业及报到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附件一:“名校英才入廊”院校名单

  附件二:香河县2021年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   乡镇岗位信息表

  香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一:“名校英才入廊”院校名单

  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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