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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政府属下事业单位网站管理中心引进博士人员5名公告

2021-01-06 19:36  |  汕尾人才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政府属下事业单位网站管理中心引进博士人员5名公告已经公布,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着力解决网站建设管理工作高层次人才短板,助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下事业单位汕尾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引进5名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发放补贴:

  1.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75万元。

  2.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85万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fbrsk312@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岗位代码+手机号”。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在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hanwei.gov.cn/)及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通报岗位报名情况。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的学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汕尾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

  (3)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资格审核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6.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823618(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1、2020年广东省汕尾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汕尾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3、专业参考目录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400-8989-766 09:00-21:30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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