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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安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2021-03-18 11:33  |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举行,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1.考生须自2021年3月27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登记卡(见附件),提前申领并及时更新“陕西健康码”状态。

  2.考生应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需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到疫情高发地区(根据疫情动态调整),不与上述地区人员接触。

  3.考生若在2021年3月27日至4月9日期间有发烧(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健康码非绿色,或属于从疫情防控非低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返陕的考生,入场时须主动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5.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抵达考点,提前准备口罩等防护用品,进入考点须间隔1米以上有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次进行扫码测温,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疾控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综合评估,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

  6.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签署健康状况声明,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疾控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7.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康市教育考试疫情防控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915——3211736。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

  注:

  1.考生必须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本人签字”一栏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代签。

  2.“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填写“正常”;有异常的填写具体症状,如:发烧、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

  原标题: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来源:http://jyj.ankang.gov.cn/Content-2235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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