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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重庆市石柱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公告

2021-03-19 16:58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_2021上半年石柱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2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5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2021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须为2020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且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十二级以上,含专技十二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宣讲时间及地点

  1.四川大学

  宣讲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10:00-11:4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C座103室

  2.成都中医药大学

  宣讲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1教2楼研究生院2教室

  3.四川师范大学

  宣讲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

  4.川北医学院

  宣讲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

  地点:川北医学院顺庆校区科技楼4楼第二会议室

  5.重庆师范大学

  宣讲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11室

  6.重庆交通大学

  宣讲时间:2021年3月23日下午14:00-15:30

  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第一教学楼大数据中心(交大创业园)

  7.重庆大学

  宣讲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07室

  8.西南大学

  宣讲时间: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

  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报告厅2

  9.重庆医科大学

  宣讲时间: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第一教学楼203教室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考人员登录石柱县人事考试平台(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在2021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7:00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30kb以下,JPG格式文件)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面试前再进行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报名人员于2021年4月6日9:00起至4月9日18:00登录石柱县人事考试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面试前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在县人社局7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报名情况及有关事宜,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及以后各环节,请报考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附件5)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面试项目采取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或采取专业面试(即:试讲)+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类)》,卫生类岗位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笔试(高考范围与难度),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须笔试但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同时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按照“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1.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取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知识、卫生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教育类岗位:采取专业面试(即:试讲)+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项目分值各100分。面试时间为:专业面试(即:试讲)10分钟,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10分钟,专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教材分析、课堂掌控、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综合类总成绩=面试成绩

  卫生类总成绩=面试成绩

  教育类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综合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卫生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教育类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招聘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均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均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还可享受我县引进人才各项待遇补贴,包括特殊补贴、人才公寓、住房补贴、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

  试用期满,硕士、博士分别暂按专技十级、七级标准发放工资福利待遇,须于两年内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否则按实际职称对应其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石柱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石柱县委组织部: 钟小均023-73332823。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见023-7333216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石柱县2021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材料

  5、石柱县2021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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