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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辽源市东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

2021-11-18 16:39  |  未知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依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等相关规定,根据东辽县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经东辽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辽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招聘辅警70人,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能够自觉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辽源市常住户口(不含东丰县,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时间的不固定性,居住在东辽县城城区更方便工作,请考生自行把握),常住户口落户时间以此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日期;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五)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银屑病、血管瘤、白癜风、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等;

  (六)身体、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辅警招聘的体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一)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

  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8:30至2021年11月26日15:00。

  2.请考生登陆东辽县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1lydl/(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报考岗位、回避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8:30至2021年11月26日15:00 。

  (2)东辽县公安局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8:30至2021年12月4日15:00。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及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咨询。

  七、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通知单》(附件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1.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8:00。

  2.体能测试地点:东辽县体育运动场(东辽县文体活动中心)。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测试项目三项: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

  测试标准:

  男子: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5分;立定跳远,标准为≥2.0米。

  女子: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4.4秒;800米跑,标准为≤4分55秒;立定跳远,标准为≥1.6米。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9:00至10:30,考试地址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范围参见《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3.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其中荣立三等功的再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本人于2021年 11月29日携带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立功受奖相关证件到东辽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集泉路17号)申请审验。联系电话13943760272。逾期未申请审验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东辽县公安局会同东辽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东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12月9日—12月10日8:30至15:00进行(不另行通知),由东辽县公安局组织复审。复审地点在东辽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集泉路17号)。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为:报考第1、2、11岗位的退役军人考生须携带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如退伍证丢失,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退役军人证明);报考第4岗位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A1驾驶证;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四)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不设及格分数线。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和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liao.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八、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下载打印并详细阅读《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报名时拍照上传,且于笔试和面试当天上交方可参加考试。

  (二)请考生下载打印《2021年东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5),如实记录笔试和面试前14天内行程和体温,并于笔试当天本人签字上交方可参加考试,在面试当天出具3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服从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九、体检与政审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参照现行的《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由东辽县公安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生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东辽县公安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辽县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且根据公安工作需要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予以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每年度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并统一管理。

  (三)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或调剂。

  (四)本次招聘辅警实行动态薪酬制度,每月工资29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并根据个人工作实绩表现相应调整。

  (五)考生被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8年。

  十二、岗位调剂及递补

  在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由于本人提出辞职等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在应试考生中按实际工作岗位需求进行递补或调剂,部门岗位递补或调剂需要加试,最终解释权归东辽县公安局所有。

  十三、纪律要求

  1.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解释权归东辽县公安局所有。

  十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dongliao.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咨询电话:139****0272(东辽县公安局);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监督举报电话:139****6883(东辽县公安局)。

  附件:1、辅警岗位设置条件表

      2、体能测试单

      3、笔试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5、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东辽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8日

标签: 辽宁招警    2021招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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