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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21-12-03 09:53  |  未知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达拉特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0名。

  (二)每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整或减少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t.gov.cn/)上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达拉特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达拉特旗户籍(2021年应届毕业生高考入学前为达拉特旗户籍)。

  2.不具有达拉特旗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在达拉特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2月2日至2003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适应夜间值班,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斜视、无文身,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达拉特旗公安局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可不受年龄和户籍条件限制。

  7.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主要通过笔试和面试两个项目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两项加权后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招聘工作分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测、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陆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lt.gov.cn/),点击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3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18:00。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所有考生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及本人签字后的《达拉特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上传有关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需上传退役证书;项目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5.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尽快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考试收费17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二)笔试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并及时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1.笔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常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每个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5.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继续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体能测试工作委托专门机构组织实施,体测结果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在规定的体能测试时间范围内不能参加的考生,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4.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照同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到低的成绩递补。

  (五)面试

  1.按照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一律外聘考官。

  6.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7.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七)体检

  1.按照各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具有优先录用条件者进入,以上排序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旗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应聘条件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具体实施。

  2.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以三年为期。同时,由旗公安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管理方式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有关警务辅助人员规定管理。聘用后,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管理,薪酬待遇参照《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鄂府办发2018〔145〕号)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除资格审查和考察外,其他相关考务工作均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工作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lt.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

  1.请考生关注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以及达旗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防疫告知书,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2.所有参考考生考前均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资格复审时可不提供)。无法出示符合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3.招聘考试期间,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达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现场出示本人新冠健康码、鼠疫防控健康码以及行程码,没有疫情防控规定限制有序流动情形的,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或其他原因需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程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若因考试前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调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关注疫情动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六)本简章由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5184430 ;0477-5216917

  2.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监督电话: 0477-5218027 ; 0477-5184438

  附件一达旗辅警岗位表.doc
       附件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达拉特旗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日

标签: 内蒙古招警    2021招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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