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务员时政热点:跨国企业在华屡犯规 怎样关住“洋老虎”
“到了现阶段,无论是双重标准还是超国民待遇显然已不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更有悖于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则。当然,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一些地方在政绩考核的压力之下有时不得已为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金占明说。
“在一个市场和法治环境不成熟的社会,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复杂,企业如果选择奉公守法,在短期内会吃亏;如果违法成本远低于其违法收益,很多企业就愿意冒这个风险。”金占明说。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跨国企业之所以屡屡将中国视作法外之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的银行支付体系、个人信用系统均不如发达国家完善,监管水平相对落后,这就给“洋老虎”们留下了诸多可乘之机。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国外大企业在本土化之后,其中国雇员因熟悉国内情况,往往采取了与母公司规定不符的行为,而一旦问题曝光,母公司就会顺水推舟地把责任往中国雇员身上一推了之。
“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高层默许,放纵下属作为的结果。如果得手,就能有丰厚收益,如果没得手,也可能逃过监管。”金占明说,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母公司提出相应惩戒。目前的难点在于,如何认定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这需要在操作性上加以完善。
把“洋老虎”关进监管“笼子” 靠重罚更要靠法治
专家们认为,不管是“土老虎”还是“洋老虎”,只要触碰“法律红线”,都要被关进“笼子”。既要靠重罚震慑“老虎”,更要靠完善法律加强执法织好“笼子”。
多名专家认为,我们对于企业违法行为,特别是跨国企业的违法行为处罚过轻。改革开放之初是外企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时代,跨国企业违法现象就普遍存在,但由于处罚过轻,企业有恃无恐,助长了不正之风。
“只有增大企业的犯罪成本,通过几次典型案例震慑,才能有效遏制这一现象。”金占明表示,重罚之外,加强法治才是治本之策。他说,目前我国在监管方面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关键问题在于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没有到位。
对此,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华就中美两国在反垄断执法层面进行了一个对比。“中美是世界两大经济体,美国两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在岗人员加起来有近2000人,经费也较为充分。相较而言,我们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层级、人员、财力配置方面都有待改善。”她说。
多名受访专家认为,如果对于跨国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不依法有力打击,就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任何企业都将有害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