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我国诉讼程序中的缺席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出售伪劣“良种”,被农民乙、丙、丁起诉,甲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B.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缺席判决离婚
C.在一起民事诉讼案的现场,小王无故中途退庭,数日不知去向,法庭应等其回来后,再宣判
D.甲因租赁合同纠纷将乙诉至法院,被告乙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此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因此,选择C选项。
知识点:诉讼法 常识判断 法律 事业单位 职测-联考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