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周老师在某地一所高级中学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周老师发现学生张晓的分数比较高,但有过在专门学校就读的经历,于是做了退档处理。周老师的做法( )。
A.合法,学校有招生录取的自由
B.合法,不妨碍张晓选择第二志愿
C.不合法,侵犯了张晓的学习自由权
D.不合法,侵犯了张晓的平等升学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家庭、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虐待和歧视。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题干中周老师发现张晓有专门学校就读的经历就予以退档的处理属于对张晓的歧视,侵犯了张晓的平等升学权。故本题选D。
知识点:素质教育观 职业理念 教育观 教师资格证-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