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属于体罚情形的是( )。
A.让一二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
B.王某上课说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
C.李某等人上自习课说话,老师令其等人到运动场跑10圈
D.体育老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次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体罚。人们对体罚的概念说法不一。但这些说法具有以下共同特征:(1)目的上的惩戒性(为了改变学生不良行为);(2)实施中的痛苦性(身体痛苦或生理不适);(3)过程中的强迫性(不以学生意愿而转移);(4)程度上的适度性(造成痛苦而不是刻意的人身伤害)。A选项属于正常的教学需要,D选项未给学生造成痛苦,排除。故本题选BC。
知识点:教师 教育学原理 学生与教师 教师招聘-小学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