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小军(十五岁)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随后将他除名。因为小军年龄尚小又是协从犯罪,法院依法对他免于刑事处罚,小军要求回校读书,学校加以拒绝。学校的做法( )。
A.既合理又合法
B.不合理但合法
C.合理但不合法
D.不合理不合法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因此学校拒绝小军回学校读书的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故本题选D。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初中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