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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多选题)

清朝于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对于中国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该法确立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包括(   )。

A.审判独立

B.合议制

C.民刑分理

D.审检分立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考点】清末的司法改革
【华图详解】清末的司法改革全面系统地仿效西方国家司法制度,建立与行政分立的新司法体制。沈家本组织修订法律馆人员,在《大理院审判编制法》的基础上,以日本《裁判所构成法》为蓝本,于1906年9月编成《法院编制法》,经过宪政编查馆审核后,奏请颁行。1910年2月清廷允准颁行。《法院编制法》包括16章,共164条,引进了诸如审判独立、公开审判、民刑分理、审检分立、合议制等西方法制原则,对于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无疑是重大的改革,故ABCD均正确。

知识点:清末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清末明初的法律制度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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