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立为( )。
A.“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
B.“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C.“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D.“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清朝立宪指导原则
【华图详解】A选项“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是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修订新律的指导思想,故A错误。B选项“中外通行、有裨治理”是1902年清朝在修订法律的上谕中提出的,故B错误。D选项“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是《大清法规大全·法律部》中对清末修律的宗旨,故D错误。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确定了“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立宪指导原则,故C正确。
知识点:清末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清末明初的法律制度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