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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甲故意杀人后畏罪潜逃,归案后法院依法判处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法的作用理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畏罪潜逃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B.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而非法的教育作用

C.法院的判决既体现了法的规范作用,也体现了法的社会作用

D.有人认为甲畏罪潜逃应罪加一等,该观点体现了法的预测而非评价作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法的作用理论
【华图详解】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作用等,此外还可包括警示、威慑等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的社会、政治功能,大体上又可以归纳为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公共事务两个方面。本题中,“甲畏罪潜逃”不体现法的指引作用,而是体现甲对法律威慑的恐惧,指引一般来说针对的是未发生的行为,故A错误。法院依法对甲判处无期徒刑既体现出法的强制作用、评价作用,又体现出法的教育作用,故B错误。选项C,表述准确反映了对法的两大作用的理解,该法院的判决不仅体现了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也体现了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故C正确。选项D所强调的观点刚好颠倒了预测与评价作用的内涵,该观点应该体现的是评价作用,故D错误。

知识点:法的作用 法理学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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