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刑法基本原则
【华图详解】《刑法》第3条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对刘某量刑时考虑其贡献这一主张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故A错误。《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本题重点在于定罪量刑时是否应考虑罪犯的贡献,而非特权或优待方面的问题,故B错误。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包含两方面内容:(1)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2)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在对刘某裁量刑罚时,应使刑罚与其所犯罪行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这一情节与犯罪事实无关,不是罪与责的影响因素,因此量刑时不应因刘某的贡献而对其从轻处罚。该题中的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故C正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该原则与本题无关,故D错误。
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学 绪论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