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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清朝创立的发遣刑,其适用的对象是(   )。

A.犯强盗罪的民人

B.犯杀伤罪的军人

C.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

D.犯徒罪以下的旗人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清朝的发遣
【华图详解】发遣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即将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比充军重。清代发遣的对象主要是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一般只限本人,情节轻微的,还有机会放还,故C正确。
【华图提醒】清朝的发遣制度偶尔会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考生一定要注意发遣罪的适用对象:
一、文武官员;二、犯徒罪以上;两者须同时满足,才可适用。

知识点:清朝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元明清法律制度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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