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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单选题)

甲受乙教唆,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情节严重。甲、乙的犯罪属于(   )。
 

A. 必要的共同犯罪
 

B. 简单的共同犯罪
 

C. 特殊的共同犯罪
 

D. 任意的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的形式分类
【华图详解】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以任意形成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没有限制主体数量的犯罪,也就是说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规定其犯罪主体是二人以上,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犯罪。本题中,乙教唆甲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构成共同犯罪,但由于本罪并非法律规定的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构成的必要共同犯罪,因此属于任意共同犯罪,故D正确,A错误。复杂共同犯罪是按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划分的一种共同犯罪形式。中国刑法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其划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并规定了不同的刑罚。简单共同犯罪无主、从犯和教唆犯之分。乙教唆甲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乙是教唆犯,甲是实行犯,属于复杂共同犯罪,故B错误。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本案中不存在犯罪集团,不是特殊共同犯罪,故C错误。
【华图提醒】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分类,属于基础识记考点之一。

知识点: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刑法学 共同犯罪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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