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在餐厅用餐,根据菜单点了一道标价为98元的菜。结账时,餐厅要求甲支付298元,甲则坚持以菜单为准付款,这时餐厅才发现菜单被调包。经查,菜单调包系刚刚来此就餐的某顾客所为。甲与餐厅之间债的发生原因是( )。
A.合同
B.缔约过失
C.侵权行为
D.不当得利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不当得利
【华图详解】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而使另一方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甲的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没有支出本应由自己支出的费用。2.另一方受有损失。餐厅财产本应增加而未增加,即应得利益的损失。3.一方获益和另一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益没有法律根据。包括(1)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2)基于给付以外的事实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包括:①基于受益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②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③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④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⑤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本题为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华图提醒】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也可作为简答题考查。
知识点:不当得利 民法学 准合同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