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第39、40小题。
傍晚,甲驾驶拖拉机在乡村公路上行驶。乙招手搭车,甲让其上车,并告知车上有一口空棺材。不久下起大雨,乙躲进棺材避雨,过了一会儿睡着了。后来又有丙请求搭车,甲也让其上了车,乙醒后手托棺材盖露出头来透气,丙吓得大喊“有鬼”,跳下车致左腿骨折。
39.甲让乙搭车的行为属于( )。
A.事实行为
B.无因管理
C.情谊行为
D.合同行为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情谊行为(好意施惠)
【华图详解】情谊行为是以建立、维持或者增进与他人情谊为目的,后果直接利他的行为。情谊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无偿性、无私性和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本题中,甲让乙搭车,仅仅是好心帮助,双方并没有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属于情谊行为(好意施惠),故C正确。事实行为是指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未对搭便车规定法律后果,所以搭便车不属于事实行为,故A错误。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行为,法律对无因管理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故C错误。合同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设立、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甲乙双方没有设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故搭便车不属于合同行为,故D错误。
【华图提醒】请人吃饭、替人招待朋友、帮人值班等都是常见的情谊行为。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民法学 民事法律行为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