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在2005年与乙登记结婚,2010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子。2015年甲与乙协议离婚。现甲与丙的婚姻( )。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不成立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无效婚姻
【华图详解】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重婚行为违反一夫一妻制,更是严重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且我国刑法直接对重婚行为进行了规制,因此重婚行为从性质上不应当存在阻却事由,产生从违法到合法转化的问题。当申请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时,无论重婚者存在一个或者两个婚姻关系,都应确认构成重婚的婚姻无效。本题中,甲与乙未办理离婚,便又与丙结婚,是重婚,甲与丙属于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使后来甲与乙有协议离婚,也不影响甲丙无效婚姻的认定,故B正确。最终答案为B,出题人也采取了上述相同的思路命制本题。
【华图提醒】《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修改了婚姻无效的情形,不包括“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另外,《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事由中,一般认为未到法定婚龄属于相对无效,近亲婚姻和重婚属于绝对无效。相对无效的婚姻因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除等情况,可以认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这时对提出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而近亲婚姻的血缘关系无法改变,重婚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知识点:结婚 民法学 婚姻家庭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