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0年3月1日,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 )。
A.不受限制
B.应从2000年3月1日起计算
C.应从2009年9月7日起计算
D.应从2010年6月7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考点】追诉期限
【华图详解】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题中甲犯盗窃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潜逃,因此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故A正确。
【华图提醒】追诉期限的延长:(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知识点:时效 刑法学 刑罚消灭制度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