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唱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丁网站( )。
A.侵犯了甲、乙的发表权
B.侵犯了乙、丙的播放权
C.侵犯了甲、乙、丙的复制权
D.侵犯了甲、乙、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著作权、邻接权
【华图详解】歌曲是由甲进行创作的,在歌曲创作完成时,甲无需任何手续,自动获得了歌曲的著作权;乙在经过甲授权后演唱该歌曲,是歌曲的演绎、表演者,因此乙作为作品的传播者享有表演者权;丙作为歌曲的录制者获得了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另一个邻接权-录音制作者权利。尽管享有的权利不一样,但是甲、乙、丙都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丁网站私自上传歌曲供他人下载的行为显然是侵犯了三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D正确。
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该权利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人身权利,表演者不享有。本题中丁网站没有侵犯甲的发表权,而乙不享有发表权,也就谈不上侵犯乙的发表权问题,故A错误。播放权是播放者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享有的权利,此权利属邻接权,本题中乙、丙不享有播放权,故B错误。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虽然甲、乙、丙均享有复制权,但本题中丁网站所侵犯的对象是信息网络传播权,而非复制权,故C错误。
【华图提醒】需要注意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区别,此处的复制权一般指的是物理角度的复制,比如将他人的小说印刷,或者从一份复制成多份。切记不要把复制权等同于生活中使用电脑的“复制”。提醒考生注意,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的权利中没有明确可以控制对作品的“非交互式”网络传播,即所谓的“网络广播”行为。《著作权法草案》修改了“广播权”涵盖的范围,使得任何“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播放或者转播作品”的行为都可以纳入广播权的范围,使得广播权可以涵盖网络广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