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000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贷款诈骗罪
【华图详解】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故A错误。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题的关键在于区分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乙虚构了标的额1000万元的贸易合同,用于骗取银行贷款。此行为系以“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法定方法骗取银行贷款,属于金融诈骗罪范畴,而非简单的合同诈骗罪,应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30条出台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出台的司法解释,其中明确指出,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单位名义骗取贷款的,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故C正确,D错误。
【华图提醒】对于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数量较大的贷款的行为该如何定罪,之前一直都是以合同诈骗罪论处,现在根据司法解释,有了新的处理方式:对于直接责任人员以贷款诈骗罪论处。
知识点:贷款诈骗罪 刑法学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