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公安局官方微博公布了演员甲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的消息,某知名记者在其博客上转载该消息,并上传了甲与艺人乙、丙一起赌博的照片。该记者的行为( )。
A.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B.侵害了乙、丙的肖像权
C.侵害了乙、丙的隐私权
D.不构成侵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肖像权、隐私权
【华图详解】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隐私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人格权。甲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以及与艺人乙、丙一起赌博是违法行为,不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故AC错误。为了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国家行政机关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的肖像;为了新闻报道的目的,新闻工作者有权在照片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故B错误。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999条规定,即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新闻工作者在使用他人照片时,应该采用合理的方式。本题中,记者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所以不构成侵权。所以D正确。
【华图提醒】另外,《民法典·人格权编》第1025条规定,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事实、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知识点:具体人格权 民法学 人格权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