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宋某(14岁)的监护人对警方提供宋某13岁的虚假证据,致使宋某被错误的刑事拘留,事后,宋某的监护人以刑事拘留错误为由,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的,对于此种情况,公安机关做法正确的是( )。
A.对宋某进行诚恳的道歉
B.按照国家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标准给予宋某监护人一年的损失补偿
C.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D.不予国家赔偿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和律师串起来作伪证,假证据公安机关会进行核实(人口网、户口册等)、审查,侦查过程中所有证据都需要审核、鉴定、勘察),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如精神鉴定期间);(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比如特赦,特赦期间羁押的;如果人死了,在死之前在看守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被打死等,是个人和他之间的刑事案件,是个人的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材料中宋某的监护人对警方提供虚假信息致使宋某被错误刑事拘留属于情形(一),D项正确。
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知识点: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