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年12月12日15时,民警小汪在巡逻执勤时,碰到因债务纠纷而争吵的张某与王某,张某由于情绪异常激动,突然从路旁捡起石块猛击王某头部,民警小汪看到后呼叫周围巡逻的民警进行支援,并立即上前予以制止。事后,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下列做法违反办案程序规定的是( )。
A.立即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B.除法定情形外,拘留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张某家属
C.立即送往办案场所进行羁押,最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D.在拘留二十四小时以内对张某进行讯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86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C项应该是立即送往看守所而不是办案现场,C项错误。
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知识点: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