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属于本案管辖的法院是( )。
A.天河区基层法院
B.广东省高院
C.越秀区基层法院
D.广州市法院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经过复议的案件由原机关所在地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且本案属于行政复议改变原决定,应以复议机关越秀区政府为被告起诉,故应当由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中院管辖,因此广州市中院有权管辖。
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知识点: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