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除( )外,下列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财产权或者人身权的,受害人均有取得刑事赔偿的权利。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看守所
D.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赔偿的机关。《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A项,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检察机关。B项,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C项,看守所符合本条法律。因此本题选择D项。
知识点:行政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能力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