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辞退的情形是( )。
A.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B.女性人民警察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C.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D.因所在公安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理论。《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公安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人民警察义务,不遵守人民警察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因此本题选择D项。
知识点: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 基础知识 公安基础知识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