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年3月,甲市高中生周某(女,16周岁)、刘某(男,18周岁)、王某(男,17周岁)因想买游戏机,于是商量弄点钱,见路人吴某打扮时髦,肩背一包,三人对吴某进行殴打,致其重伤,并抢走了包内3000元人民币。办案过程中,民警的做法恰当的是:
A.对三人的此次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B.应当重点查清是否有已满10周岁的事实
C.本案涉嫌罪名为故意伤害罪
D.讯问周某,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16周岁周某需要为抢劫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一十三条,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周某(女,16周岁),属于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