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崇县公安局对张某故意损毁财物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张某不服,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下列可以受理张某行政复议的单位是:
A.崇县人民政府
B.崇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C.县监察委员会
D.崇县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执法常用法律规范。
第二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2项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张某对文化路派出所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向崇县公安局或者崇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知识点: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