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范某(女)因涉嫌诈骗被立案侦查,后来发现范某有一个刚满4个月且需要其哺乳的女儿。则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对范某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B.如果对范某采取取保候审,则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C.在对范某采取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不得与其他共犯会见
D.由于范某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A 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本题中范某有一个刚满4个月的女儿需要其哺乳,因此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取保候审。A项正确。
B 项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因此保证人和保证金有一项即可,不能并用,本题中B项说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故B 项错误。
C 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C项表述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不得与其他共犯会见,符合前述规定中“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的情形。故C 项正确。
D 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因此若范某不能提供保证人,也不缴纳保证金的话,可以对其监视居住,D项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故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