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案件管辖说法错误的是( )。
A.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B.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宜的,可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C.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D.如果管辖权不明或有争议时,由检察院指定的公安机关管辖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察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知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A项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B项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C项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条规定,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并不是检察院,D项错误。因此选择D项。
知识点: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