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王某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配合许某外出躲避民警调查
B.要求民警让黄某一起参加询问
C.要求民警让许某一起参加询问
D.申请对借条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王某了解案情,应当积极作证,故A项错误。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故BC项说法错误。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借条是案件的关键证据,申请对借条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因此D正确。因此选择D项。
知识点: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招警 公安专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