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下列关于该法中规定的犯罪活动与行为所对应的罪名不正确的是:
A.攻击、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履职场所及其设施,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职能——恐怖活动罪
B.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分裂国家罪
C.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分裂国家罪
D.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颠覆国家政权罪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恐怖活动罪是指以暗杀国家元首、政府官员、外交代表及其家属,或以劫持飞机、人质、爆炸、袭击外国使馆或重要场所等手段,在国际间制造恐怖,向一国施加压力,以实现某种政治、军事或其他目的的行为。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22条规定, 攻击、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履职场所及其设施,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职能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故A选项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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