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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招警 > 行测

(单选题)

大千世界,万事万物,莫不需要理解和解释。德国著名法哲学家拉伦茨指出:“解释乃是一种媒介行为,借此,解释者将他认为有疑义文本的意义,变得可以理解。”法律解释是沟通立法者意思和人们对法律理解的媒介,是法律从纸面走向生活的工具。在任何社会,包括立法者在内的人类理性都是有限的,立法者不可能预见到未来的一切并设计出制度方案。社会关系纷繁芜杂,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频繁和尖锐。但立法者无法对所有的具体法律关系提供一一对应的调整规范,事实上,即使法律规定再完备,也不可能包罗万象,所谓“法典不可能没有缝隙”。这就需要法官通过探求立法者的本意,考虑国家、社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抽象概念中确定具体的规则或者确定这些概念适用的具体对象与范围。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官充分解释法律,特别是阐明法律的精神和立法宗旨,有利于让受众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法律规定,是增进判决的说服力、权威性的有效方法,充分的说理能够使社会公众接受裁判的正当性。
对这段文字概括归纳最准确的是:

A.法律解释以受众理解接受为目标

B.大千世界莫不需要理解和解释

C.法官解释法律的必要性

D.法典不可能没有缝隙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先由“大千世界”以及“拉伦茨”的话引出话题“法律解释”,之后从立法者与法律规定的不足之处来阐释法律解释存在的意义。随后引出重点“这就需要法官通过探求立法者的本意,考虑国家、社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抽象概念中确定具体的规则或者确定这些概念适用的具体对象与范围”,即法官解释法律的必要性,最后通过司法实践角度阐述法官解释法律的意义来论证重点句。故文段的重点是强调法官解释法律的必要性。
第二步,对比选项。C项是对文段重点的同义替换。
因此,选择C选项。

知识点:主旨概括 言语理解与表达 片段阅读 招警 行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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