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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招警 > 行测

(单选题)

乙为某国有公司财务人员,听说股市最近大涨,便挪用该公司5万元投资股市,一周即获利1万元,事后,乙将5万元偷偷转回公司账目。关于乙挪用公司5万元进行炒股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不构成犯罪

B.乙构成挪用公款罪

C.乙构成挪用资金罪

D.乙构成非法侵占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相关知识。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题目中乙某挪用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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