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属于选举基本原则的是:
A.普遍性原则
B.平等性原则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D.秘密投票原则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A项普遍性原则属于选举基本原则,当选。
B项:根据《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平等选举原则在选举中具体体现为:所有的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所有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B项平等性原则属于选举基本原则,当选。
C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十七条,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属于选举基本原则,C项符合题意,当选。
D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九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D项秘密投票原则属于选举基本原则,D项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ABCD选项。
知识点:宪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