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课程 题库 资讯 师资
加微福利
APP 400-8989-766
search
公考题库 > 公务员 > 国考

(多选题)

何某今年35岁,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   )担任他的监护人。

A.何某的妻子

B.何某的父亲

C.何某5岁的女儿

D.何某的上司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何某的妻子、父亲可担任其监护人。因此AB项当选。何某的上司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因此D项当选。
因此,选择ABD选项。

知识点: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国考
华图在线app

添加您的

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领专属好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