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甲已经17岁,已经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某甲在街上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哪些是正确的选项:
A.某甲父母必须承担医药费
B.某甲父母无须赔偿医药费
C.某甲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可以对某甲有追偿权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某甲17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某甲应该为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由于是甲自己滋事,将乙打伤,所以,对于乙的医药费,甲应该独立地承担赔偿责任,某甲父母无须赔偿医药费,B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A项与B项意思相反,因此不当选。
C项:父母替自己的孩子承担相关的责任,这是父母可以选择的权利。所以,甲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C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
D项:在本题中,甲父母为甲先行赔偿了乙的医药费,而甲父母本身没有赔偿责任,当然有权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甲追偿。D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
因此,选择BCD选项。
知识点: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