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徐某喜欢摄影,而朋友张某有一部旧单反相机要出售。徐某以前用过该相机,认为不错,遂购买了张某的旧单反相机。张某称该相机已借给好友刘某使用,故徐某张某约定,由刘某负责将该相机交付给徐某。后来,刘某并未交付该相机给徐某。徐某应请求给付的对象是:
A.刘某
B.张某或刘某均可
C.张某
D.该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由此可知,徐某应请求给付的对象是刘某。
因此,选择A选项。
知识点:物权 法律 民法 事业单位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