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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公务员 > 国考

(多选题)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下列不属于无因管理的情形有:

A.赵某误以为自家所有的和邻居相临的耕地是邻居家的而雇佣他人帮忙耕种

B.小刘误把别人的快递取走

C.小张下班途中遇到路人发病倒地紧急将其送到医院

D.因天降暴雨,王某家鱼塘的鱼冲入李某家鱼塘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①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②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③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A项赵某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他人利益,A项不属于无因管理,当选。B项:小刘误把别人的快递取走,这一行为并不是为了他人,B项不属于无因管理,当选。D项:李某并未管理王某家的鱼塘。D项不属于无因管理,当选。
因此,选择ABD选项。

知识点: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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