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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公务员 > 国考

(多选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因初次寻衅滋事被判管制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则4个月后甲可正常参加选举被选举

B.乙因参加黑社会活动被判拘役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个月,则乙应在6个月后才能正常参加选举被选举

C.丙因故意杀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则丙在服刑3年后即可参加选举被选举

D.丁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则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第二步,A项: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所以甲被判管制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应是4个月,同时开始同时结束,4个月后甲可正常参加选举被选举,A项正确。
BC项:根据《刑法》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故乙应该6个月后,丙应13年后才能正常参与选举被选举活动。B正确,C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D选项。

知识点: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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