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条第4款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四)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所以A项说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不但要追究而且应酌情从重处罚。
因此,选择A选项。
知识点: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地市级公务员考试 地级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