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劳动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小张还有一个月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女职工小刘正在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老王今年57岁,已经连续在本单位工作20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D.小陈因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单位可提前三天通知小陈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小陈因不能胜任工作,但是需要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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